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韶武自然(林执法立)字[2021]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重阳镇麻地埂村小组罗山塘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建设猪舍。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6.200000(万元)其他行政处罚:责令30日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8 |
决定机关 | 韶关市武江区自然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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