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兰)食药监药罚〔2018〕3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销售劣药蜜款冬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650.0元;并处违法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1300.0元(650.0*2=1300.0);罚没款合计195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02 |
决定机关 |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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