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兰)食药监药罚〔2018〕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销售劣药蜜款冬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650.0元;并处违法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1300.0元(650.0*2=1300.0);罚没款合计19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02
    决定机关 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