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杀灭病毒作用的α干扰素系列药物化妆品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03127025.5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449740A | 公开(公告)日 | 2003-10-22 |
申请公布号 | CN1449740A | 申请公布日 | 2003-10-22 |
分类号 | A61K7/48;A61K7/46;A61K7/50;A61K7/06;A61K7/02 | 分类 | 医学或兽医学;卫生学; |
发明人 | 冯秀萍;杨倩;杨美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陈宏伟 |
地址 | 130012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杀灭病毒作用的α干扰素系列药物化妆品,以α干扰素为主要药物成分通过均质工艺添加在化妆品中,其中,每克化妆品的α干扰素含量为0.0001-0.05mg、活性单位为1万IU-500万IU/克,纯度为85%-99.52%。所述的α-干扰素是指α、α2a、α2b…等所属的23个亚型的系列α-干扰素。将α干扰素于化妆品结合制成复方功能性药物系列化妆品,涂抹于脸部、眼、口、鼻周围及手部,可以抑制病毒在这些部位的复制,切断了病毒通过手和皮肤接触而进行传播的途径,使用方法简单,符合人们日常的生活卫生习惯,护肤的同时预防了病毒包括SARS病毒的感染传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