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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乌(兴)烟处[2019]第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进货总额(2030.00元)9%的罚款,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贰元柒角(2030.00元×9%=182.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1
    决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