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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吉)安监罚〔2018〕Z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1.2018年未对新入职的从业人员进行考核且上岗作业; 2.调漆室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行政处罚内容 我局予以立案,经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听证告知,本案现已查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20
    决定机关 省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