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包头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芦磊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013479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内0104民初306号
    案号 (2018)内0104执27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31
    发布日期 2018-06-2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内蒙古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包头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卞留平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共计为134157.29元的50%即67078.64元。 二、被告北京科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卞留平残疾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共计为134157.29元的50%即67078.64元。 案件受理费5087元,原告卞留平承担947.5元,被告包头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798元,被告北京科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承担798元。本院退还原告卞留平2543.5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