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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路政罚〔2020〕00J43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11月4日10时30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329国道中兴路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D7501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肖松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肖松驾驶浙DD7501自卸货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5
    决定机关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