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残服爱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60100MA****PT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0108民初1307号 |
案号 | (2021)琼0108执197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日期 | 2021-05-1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海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海南残服爱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朱娇娇自 2017年 3月至 2018年 7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原告海南残服爱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朱娇娇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 11737.6元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人民币 643.7元;三、驳回原告海南残服爱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海南残服爱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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