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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银监罚决字〔2018〕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部分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信贷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09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永州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吕绍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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