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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绿市监行处字[202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03|罚款;05|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17
    决定机关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子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