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市凯丰物流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郑柏连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860544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0111民初10707号 |
案号 | (2017)粤0111执637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7-19 |
发布日期 | 2017-12-19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郑柏连、王正国向张德勇、鲁晓云返还312013.6元及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其中291331.77元自2016年1月28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其中20681.83元自2016年3月14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 二、广州市凯丰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 三、驳回张德勇、鲁晓云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6144元,由郑柏连、王正国、广州市凯丰物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两原告已预交受理费6144元,其同意由三被告在履行本判决时将应负担的受理费直接支付给原告)。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