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拱公(半)行罚决字[2020]018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杭钢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违反《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杭钢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某号某某办公楼某室开通网站“浙江杭钢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域名为某某某,后未按期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于2020年9月15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杭钢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5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半山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