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唐环罚﹝2021﹞10-6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大气
    行政处罚内容 2021/9/28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烧结厂白灰工段原料转运站落料点西侧软帘缺口未密闭,造成粉尘无组织排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5
    决定机关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