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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兴建罚字第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补办有关手续,并处罚款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19
    决定机关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