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省煤炭销售集团运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曾辉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1699512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年郑民四初字第296号
    案号 (2016)豫01执85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6-16
    发布日期 2016-11-2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河南省高院维持原判决,原判一、被告河南省煤炭销售集团运销有限公司、曹亚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欠款43377456.15元及利息(利息以43377456.1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自2013年1月1日起至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计算); 二、被告郑州磐石混凝土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郑州磐石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曹曹亚军追偿;三、驳回原告国电长源(河南)煤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