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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0〕罚决字第05-0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浙江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08月28日晚在萧山区蜀山街道萧政储出【2018】24号地块工地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9号楼28层面板混凝土浇筑施工)。2020年8月28日22时13分,被执法人员查获。现场动用混凝土泵机一台,混凝土槽罐车一辆,施工工人15人,现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该行为系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50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8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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