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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德市监处〔2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370元,2、罚款人民币50000元,罚没款合计5037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8
    决定机关 德清县局
    法定代表人 周志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