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洪雅禾森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黄锐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091447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0)眉民初字第3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1)眉执字第0000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1-01-14 |
发布日期 | 2015-12-04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四川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被告应支付原告工程质保证金2807316.69元以及迟延支付利息50000元,共计2857316.69元。 二、2010年5月被告支付原告100万元,2010年6至7月。被告每月支付原告50万元,余款在2010年8月一次性付清。如被告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原告上述款项,被告则在次月除了支付应支付的款项外,还应按未支付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原告支付延迟利息。 三、如被告在2010年8月底之前未付清工程质保金及利息,原告有权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诉讼费38445元,减半收取19223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由被告在支付5月份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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