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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瓯市监处字[2020]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1342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2
    决定机关 福建省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尤雪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