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勇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91694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开商初字第00241号
    案号 (2014)开执字第0072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徐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11-01
    发布日期 2015-09-0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徐州盛世汉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及该款从2012年8月13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的孳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二、被告张友峰对被告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在三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案件受理费87800元减半收取439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890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江苏天地永鑫重型钢构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