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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呼应急罚(2022)第ZD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玖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2-15
    决定机关 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鄢宏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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