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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交运罚〔2021〕1(2021)112000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SX0126大型客车于2021年11月20日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46号有包车客运经营者未核实包车的真实性的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视频资料等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二千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5
    决定机关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