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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荔综城处字〔2018〕第200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违反《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18
    决定机关 广州市荔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