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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行执字【2018】010004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无证施工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整改,无证施工。罚款人民币8184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7
    决定机关 南昌县城管委
    法定代表人 熊清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