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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天环罚〔2019〕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31日修正)中的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2-26
    决定机关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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