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信住建字[2019]1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围标串标 |
行政处罚内容 | 1、给予江西虔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天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中标项目造价千分之五的经济处罚。2、对江西虔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天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一次。(处罚机关提示:根据赣府厅发[2017]92号文件规定,鉴于该企业整改及时、到位,此条处罚信息不再作为联合惩戒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3-01 |
决定机关 |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蒋诗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