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埔市监队处字〔2018〕第1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制冷设备)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责令停止生产超出许可产品品种、型号、规格等范围的行为,限期改正;二、罚款人民币49310.35元(按货值的1.1倍计算);三、没收违法所得1667.3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29 |
决定机关 | 黄埔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