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邹工商行处字[2019]01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5.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15 |
决定机关 | 滨州市邹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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