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农环罚字【2017】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将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行政处罚内容 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07
    决定机关 农安县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