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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从环罚[2019]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9
    决定机关 广州市从化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