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优朋普乐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35****862Y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4民初7073号
    案号 (2020)沪0114执32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15
    发布日期 2020-07-0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上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北京优朋普乐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海金投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基本费用10万元、奖励费用10万元,共计20万元以及该款的利息损失(以20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2日起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   被告未按期履行上述给付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