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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星子庐山天福温泉有限公司温泉天福大酒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84526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浔民一初字第130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5)浔执字第0072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浔阳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21
    发布日期 2015-05-0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陈亮在原告董军偿还本金1700000元及利息,星子庐山天福温泉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