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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经开公(刑)行罚决字[2020]000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嘉兴市嘉信吉仁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4月14日,你单位摆放在嘉兴市塘汇街道1059号的一台医疗专网IP地址为10.173.13.66的计算机服务器,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导致该服务器遭受勒索病毒攻击,后被公安机关查获。以上事实有嘉兴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联网使用单位网络安全检查表,嘉兴市嘉信吉仁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陆海涛的陈述和申辩等证据证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2
    决定机关 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法定代表人 倪伟红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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