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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桂平市明辉农产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志明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01236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贵民二终字第266号(2015)贵民二终字第266号
    案号 (2015)浔执字第0156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桂平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10-30
    发布日期 2016-01-2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西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桂平市明辉农产品有限公司应一次性支付丧葬助金13105元、一次性工亡补肋金382180元给被告杨庆杨祚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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