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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确地税简罚〔2017〕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行政处罚内容 纳税人在国税缴纳增值税后,未及时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7
    决定机关 河南省确山县地方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