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大融商贸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30667****29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306民初298号(2020)豫03民终8498号) |
案号 | (2021)豫0306执219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诚博化纤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洛阳凯祺商贸有限公司、于洋凯、杨燕杰、于全战代偿款项232.08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5月13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洛阳大融商贸有限公司、洛阳聚成化纤有限公司、孟建勇、崔建立、焦继风、滑鸿勋、王红燕、秦澎、薛利对本判决第一项中被告洛阳诚博化纤材料有限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各自在16.584077万元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洛阳凯祺商贸有限公司、于洋凯、杨燕杰、于全战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366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0366元,由被告洛阳诚博化纤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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