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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博山工商行处字[2018]1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15
    决定机关 博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马宗祥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