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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环罚字[2018]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海宁路宝经编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5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时你单位印刷车间、定型车间正在生产,配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检查发现定型车间内有1台定型机、1台烘干机和1台水洗除油缩练机,但你单位未能提供相应的审批手续。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31
    决定机关 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