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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市监处〔2020〕8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童少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