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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昆交综罚字[2021]0095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3
    决定机关 昆山市交通运输道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