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湖人社罚决字﹝2022﹞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浙江湖州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向湖州市区湖东分区HD-02-03-02A地块二标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浙江湖州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4-06 |
决定机关 |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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