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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人社罚决字﹝202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浙江湖州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向湖州市区湖东分区HD-02-03-02A地块二标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浙江湖州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06
    决定机关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