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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崂住建建筑罚[2020]第3-05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以8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4
    决定机关 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