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保定纳旺达奶牛养殖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3297545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09民初291号 |
案号 | (2020)冀0609执38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水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师晓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用闫素梅、师连社的遗产归还原告王冬霞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借期内利息32,0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本金1,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 二、被告保定纳旺达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王冬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798元,减半收取计8,399元,由师晓慧用闫素梅、师连社的遗产与保定纳旺达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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