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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宣区卫水罚(2018)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宣城市五星自来水厂2018年5月31日制供的出厂水所检指标中“铁”项目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19
    决定机关 宣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