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银监罚决字〔2017〕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2年、2013年,该分行未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发现并纠正其员工私售行为,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20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胡庆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