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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巩环罚决〔2019〕2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处贰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4
    决定机关 巩义市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