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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立格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263700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京02民初504号
    案号 (2020)京02执28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4-07
    发布日期 2020-05-1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郑小勇给付金少华共计7300万元解决本案纠纷,具体给付时间、金额、方式为:2019年12月29日前给付1000万元、2020年2月28日前给付6300万元,郑小勇应将上述款项付至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采育支行、账号为6228490010006964610,户名为金少华的账户、 二、若郑小勇未按期足额履行本协议第一项确定的任一期给付义务,则郑小勇应当自逾期付款之日起,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标准,向金少华支付逾期利息,且金少华有权自郑小勇逾期付款之日起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北京贝能达技术有限公司对郑小勇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金少华对北京贝能达技术有限公司抵押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17号楼的房产【房产权属证号:京(2015)丰台区不动产权第0023535号】继续享有抵押权,并对该房产以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担保债权范围内按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京(2016)丰台区不动产证明第0014454号】载明的抵押先后顺位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案件受理费151400元,由金少华负担(已交纳)。 五、各方当事人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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