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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保处〔2020〕13060620000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3
    决定机关 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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