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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富城法罚字[2018]第210138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富阳富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10月10日16时00分,当事人杭州富阳富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恩波大道964号对面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经现场测量发现,被挖掘的车行道长为6.0米,宽为1.0米,共计面积为6.0平方米。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该行为系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圆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富阳农商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19
    决定机关 富阳市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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