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穗白)食药监食罚决审[2018]0004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16年5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第十二条第一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1、对你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生产加工岗位的行为给予警告;2、没收你超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的违法所得2395元;3、对你超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的行为处以27500元人民币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19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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